胡小嫤是她的同事,一边整理酒一边问她:“我看你来的时候穿着校服?”
陈琳夕两手一撑坐到吧台上,轻车熟路地点了根烟:“借的,为了追人。”
胡小嫤把两瓶啤酒放桌子上:“谁啊?不会还是你说的那个高中生吧?”
“是啊,”陈琳夕吸了一口烟,几秒后从鼻子里吐出来,“追好几个月了。”
胡小嫤由于惊讶放大瞳孔:“至于么?这个不行换一个呗,你要想谈恋爱,招招手不就一堆人来排队了么?”
陈琳夕扑哧一笑:“那不一样。”
胡小嫤不屑:“能有什么不同?男人都是垃圾。我现在对男朋友就一要求:有钱。”
陈琳夕笑笑,停顿片刻,执拗地说:“他不同。”
离夜场开始还有10分钟,喧杂的音乐已经在耳侧响起,快速闪烁的霓虹灯晃到脸上,红黄蓝绿,盯着看久了容易让人晕眩,陈琳夕灭了猩红的烟头,想起几个月前的那个夜晚。
那天霓虹灯也是这么闪着,她站在灯红酒绿的人群中间像被围观的动物,几叠百元大钞硬生生砸到脸上,刮得生疼。
其实仔细追究起来也不算什么大事,只不过一个喝得满面红光的男人在卡座上摆开一排酒,扬起几叠人民币往她头上撒,说着什么只要喝完钱都给你的鬼话。
男人四十出头,来的时候西装笔挺,几杯酒下肚外套不见了,领带胡乱扯了半截。
陈琳夕粗略扫了一眼桌上的酒,四瓶啤的,一瓶白的。
她冷笑,心想好一个衣冠禽兽啊,这喝下去不死恐怕肝也废了吧。
但这种事在夜店并不少见,喝多了什么魑魅魍魉都现了行。有人图开心,有人想宣泄,只要钱给够,不闹出人命都算狂欢。
反正在他们眼里,大概陪酒女的命也不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