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全是家养的,时日久了,你就会发现这些家伙没了血性。”

指哪儿打哪儿固然好,可把狼训成狗,对人的助益会比狗更多吗?若不是为了狼群那悍不惧死,狡诈围攻的劲儿,直接养狗不好吗?何必费那么多心思驯化狼呢?

“若要保持这种血性,自然要适时引入真正野生的那些,那些野生的,总是更厉害一些。”五叔说到这里,看了一眼纪墨,“兽如此,人亦如此。娇养的小姐可没有野丫头命大,而母兽强了,子嗣也会更强。”

发现了这种自然界中优胜劣汏的规律,人为制造类似的机制,从而获得某些具有“血性”的野生种,加入到自身的血脉之中,改变后代的血脉之中的倾向,如同某些逐代优化一样,什么鹰的视觉,熊的力量,没有那么夸张,却也足够把那种警觉遗传下来,让后代具有过人之姿。

人对超凡的向往,是一直存在的,如同每一个大巫渴望体察神明之意。

纪墨听着听着背心发凉,不是说这种做法毫无道理,而是……小少爷的母亲不就是这样出身的侍妾吗?也就是说小少爷本身就是这种优选的结果,具有比少庄主更大的竞争优势。

“这种事,大家都知道吗?”

纪墨想要问的是少庄主,对方知不知道这件事呢?

五叔笑了一下,像是看穿了他心中所想,直接道:“少庄主是知道的,庄主早就告诉他了,在小少爷生下之后就告诉他了,若是他不能够强过小少爷,庄主之位,以后是轮不到他的。”

“啊?那,那你们呢?我,我是问咱们呢?”

纪墨有些意外,原来,那个淡漠至极的少庄主是因为知道了这些才对什么都不在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