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是要抢时间!不让事态扩大化。

“那台湾的怎么办?”

“台湾的也先电话联系,看能不能他们派个人做代表,双方在香港碰头。拿了合同回去签字盖章,再拿到香港给我们。”

去台湾可比去香港手续麻烦多了。

“好,我们这就一个一个沟通。”

小毛要盯生产,高翔带着外宣部的人把事情揽了过去。几台电话机开通国际长途,一家一家的游说、沟通。

殷红这里拿着一摞打印出来的、法务部审核了的合同给黎夏签字。公章在总部,来不及加盖了邮寄过来。

黎夏这个法人签字也有同等的效力。

经过道歉、沟通,外宣部和大部分出版社、作者达成一致。

一个有效ip计费1元人民币,可以反复观看。

时间从9月1号算起。

于出版社和原作者来说,这是一笔额外的收入。而且他们也不方便到大陆打侵权官司。

索性你好我好大家好了。

然后,殷红便带着合同过去香港,在酒店住下。

当天下午香港作者的电子版和授权书就一起出现在重新出现的小说页面上。

台湾的晚上一两天也全部搞定。剩下坚决不同意,就道歉、赔偿了。

以后黎裳就是有授权的了。扫校组又能安心工作了。

广大读者看到自己喜欢的作者的签名,便也安心了。再有人带节奏就带不起来了。